三、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与其组成成员(股东)有明确界限的法定实体。它是依据其股东们共同签署的特别合同中的条款而成立的,这些条款在公司的备忘录和章程里都有表述。
股份公司有以下不同于独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特点:
第一是股东责任有限,通常公司的股东不对超出其股份比例的公司债务、义务负责。
第二是公司存在的连续性。因为股份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定实体,所以即使股东成员有所变更,公司仍旧继续存在。
此外,公司的所有权可以改变,股份的转移不会影响公司的存在或连续性。
在加拿大,大部分企业主要是在省登记注册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企业登记注册一般要求具备的条件是: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也就是要具备类似我国企业登记所符合的条件。具体来说是:
1.公司名称
可以使用字母或数字作公司名称。使用字母作名称时,其名称不得与其他公司的名称相同,也不得与其他公司的名称相混淆,不得使用禁用的词;名称后必须加有限、股份公司等字样或其缩写。外国公司在加拿大的分公司可在名称加上加拿大以与其母公司相区别。
2.注册资本
加拿大一般不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额。除金融公司外,无法定储蓄金要求。可用现金、财产出资,用现金认购股份的,其认购价值要由董事会确定。
3.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企业的经营范围除毒品,枪械和电视,广播,金融,新闻出版,航空等之外,一般不作限制。经营方式一般也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