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学生:优惠不多帮助不大●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据了解,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
(一)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二)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三)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四)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五)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六)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毕业于海南某高校的一大学生小梁,目前在海口开了小店。谈起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小梁对记者说:“我干个体,除了免交15元-25元不等的工商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00元的工商管理费外,其他税费都还要缴纳的。感觉不到有太多实质性的优惠。”
今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小李也表示,毕业后他想自己开个公司,但从未听说过有关优惠政策。当记者告知“确实有优惠但无人去享用”的消息后,小李表示,他明白为何没有大学生去享受这些优惠的原因,优惠幅度太小了。“优惠才二三百元,对于自主创业的应届毕业生而言,能有多大帮助?”小李告诉记者,其实对于缺少阅历和资金的大学生来说,在创业中更需要的是如何选择行业或规避风险等方面的“软帮助”,而不只是税收工商等一些‘硬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