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专有技术(技术诀窍)
第19条 非独家使用权
根据本合同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之规定,特许人给予受许人获得并使用有关技术的权利。
第20条 特许人的义务
20.1 特许人应保证受许人的初始的和后续的培训:
a.--在任何活动开始前,特许人应对受许人及其职工培训,使他们熟悉各种条款以及网络的技术、金融、商务和管理程序。培训共______天,由特许人通知日期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住费由受许人负担。
b.--在本特许有效期间,特许人应在年度基础上在______月份内组织一次______天的培训研究会,由受许人及其雇员中的有关人员参加。
研讨会将按特许人择定的日期和地点举行。
组织此类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住费由受许人负担。
c.--特许人应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并由受许人负担费用的情况下组织课题研讨班,日期和地点由受许人确定。
20.2 在初始培训计划期间,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份“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许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培训资料。
受许人应保证勤奋地使用这些资料和文件。
在特许合同期间,至少每月______次(每季)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______”中不同方面问题的解说,费用由前者负担,以保证对某些问题的解释清晰无误,并介绍特许人和其他受许人的经验。
受许人可以参加编写上述解说或提供经历到的任何信息。
20.3 如果特许人决定改变某些实施的方法,他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受许人。
因此,特许人应当经常地、每年不少于______次地向受许人提供“______”手册的任何修订并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册,费用由他负担,以保证受许人能始终保有最新版的手册。